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31号)精神,现将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
1.博士研究生:文学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个;化学与药学学院2个
2.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5:2018年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学院(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指标推荐,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做到院校两级公示制度,广泛收集和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及时回复学生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并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并组织研究生充分学习了解本学院(部)的评定实施细则。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人数指标比例分配到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按指标进行评选。
(三)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亲笔签名);
2.课程成绩表原件(要求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后签名、盖学院(部)公章);
4. 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复印件(要求辅导员审核原件、盖学院(部)公章);
5.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各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对申请人进行测评计分并排名,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统筹领导、协调沟通和管理监督,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候选人推荐名单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1.各学院(部)完成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9月21日(周五)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到邮箱gxsdzzzx@163.com,并将文件命名为 “XXX学院(部)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请于9月25日(周一)10: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分校区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3)《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课程成绩表原件、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5)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院(部)级公示文(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2.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院(部)推荐名单进行评审、鉴定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奖推荐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认真完成“成长计划”
各学院(部)须督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认真完成“成长计划”,指导获奖学生将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和“成长计划”汇编成一本手册,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计划完成情况鉴定表》,于毕业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整理归档。
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育才:0773—5803115、5846309
雁山:0773--3698011
邮箱:gxsdzzzx@163.com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发放流程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 2018年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6.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计划完成情况鉴定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7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