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员 |
3月14日 | 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 教育硕士、法律硕士 |
4月6日 | 以学院(部)为单位上交《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学位论文定稿纸质本1册(需将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以及致谢部分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电子版;学位论文格式要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012年版)要求。 如不参加六月份学位论文答辩的请下载《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办理相关延期答辩手续 | 教育硕士、法律硕士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4月7日 | 对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 |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
4月8日 | 外送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盲审; |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
5月15日左右 | 公布外送盲审结果; |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
5月24日前 | 进行常规评审,各学院(部)负责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必须有一位是在相应领域一线工作的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5月25日至6月6日 | 审批参加论文答辩人员名单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需提供《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阅书》) |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
5月26至6月上旬 | 学位论文答辩 | 各有关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6月12日前 | 各相关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6月16日 | 上交答辩材料:1. 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2.答辩记录(一式一份);3.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五份);4.上交材料清单; |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
6月下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6月25日前 | 报送硕士学位信息表 | 研究生 |
6月28日前 | 下载离校手续单,办理离校手续 | 研究生 |
6月28日 | 凭借离校手续单发放学位证书(需提交论文定稿电子版)。 | 校学位办 |